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助理岗位聘任2016年实施办法

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2-03浏览次数:93

 

    为贯彻实施学校《深化后勤服务与管理改革方案》,更好地消化和充实后勤保障部基层管理队伍,参照《南通大学岗位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通大[2015]96号)文件精神,兼顾后勤保障部管理队伍实际,经后勤保障部部务会议研究,特制定内设机构助理岗位(以下简称助理)聘任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后勤服务和管理改革,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能力强、作风硬、充满活力的基层管理队伍,为构建新型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次助理聘任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等基本原则,其基本要求是: 

(一)规范程序、公开竞聘。严格参照相关选拔任用程序,组织开展后勤保障部助理聘任工作,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确保聘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择优聘任、正确导向。严格按照助理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充分发挥民主推荐在助理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注重提拔有基层工作经历和多岗位锻炼、并取得突出业绩的管理人才,确保把优秀的管理人员聘任到岗位上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三)总体稳定、平稳过渡。根据后勤保障部现有管理人员队伍的实际情况,按照先消化后优化的原则进行。

三、聘任范围及对象

后勤保障部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学校人事部门聘任的人才租赁、人事代理人员,南通通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制人员。

四、岗位设置与职数

助理由后勤保障部聘任,属协助科长(主任)开展工作、履行副科长(副主任)部分职责的管理岗位,在学校核定的科级干部岗位职数内设置。本着“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原则,一般在副科长(副主任)岗位空缺时设置(后勤改革过渡期内,岗位职数适当放宽),岗位职数详见《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助理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任职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胜任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勤奋踏实,乐于奉献,敢于担当,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做出实绩。

3.具有全局观念,能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为人正派,能依法按章办事,清正廉洁。有团结协作精神,尊重领导,团结同志。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

1.竞聘助理岗位者,须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中聘用在管理岗位上或在原后勤集团副主任及以上岗位,且从事管理工作满3年(认可在原后勤集团的管理工作年限;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可放宽至满2年),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事业编制和学校人事部门聘任的人才租赁、人事代理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南通通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制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撤销的,或撤销后未满1年者,不得参加竞聘。

3.后勤服务与管理改革过渡期不配合开展工作、不履行好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得参加竞聘。

六、组织机构与工作步骤

(一)组织机构

成立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助理岗位聘任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安、保永春      成员:李伟年、徐建、季宏高、程鹏、张效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组长:张效东    成员:徐蔚、吕卫国、许峰、张甚予、李婷婷、陈益南

(二)工作步骤

1.个人自荐。凡符合“任职条件与资格”报名要求的人员均可按规定自荐报名。报名时,必须按照要求填写《2016年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助理岗位聘任自荐报名表》(见附件2)。填报志愿依据公布的聘任岗位和职数,每人限填报3个岗位志愿。竞聘人员报名时,须同时兼报一个科室岗位和一个中心岗位,同时应明确是否服从组织安排。请将《自荐报名表》和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2月5日上午10:00前送至主校区综合楼533会议室。

2.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各岗位填报情况。

3.民主测评和面试答辩。在一定范围内对应聘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并组织面试答辩。

4.酝酿聘任方案。领导小组结合面试答辩、民主测评等结果和应聘者综合素质、年度考核、岗位需要等情况,统筹协调,提出拟聘任初步人选方案,并报分管校领导审定。

5.任前公示和聘任。对拟聘任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组织任前集体谈话,由后勤保障部发文聘任。

七、相关说明和待遇

1.助理是后勤保障部聘任的管理岗位,不属于学校干部序列,不享受学校任何与该岗位有关的待遇;在岗经济待遇由后勤保障部制定,其相应待遇在岗享受,离岗取消;其中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和学校人事部门聘任的人才租赁、人事代理人员在学校的工资待遇不变,由后勤保障部给予适当的在岗津贴。

2.本次助理聘期,自聘任之日起至2018年6月止。聘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3.竞聘助理者,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4.本次聘任工作中有关年龄、工作年限、管理年限、学历(学位)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5.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竞聘。如本人放弃报名或在聘任中不服从组织安排,则在本届任期内不再安排助理岗位,不享受相应待遇。

6.因故离开管理岗位(转入校内非管理岗位,或自动离岗等),自离开下月起,职务自行免除,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各科室、中心要严格执行助理岗位聘任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所有应聘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得有弄虚作假和打招呼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确保聘任工作风清气正。

聘任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对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16年2月3日

附件:附件一.doc附件二.doc附件三.doc
1.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助理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16年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助理岗位聘任自荐报名表
3.2016年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助理岗位聘任工作日程安排表

院长信箱:tangyf@ntu.edu.cn
书记信箱:ntsyzjn@ntu.edu.cn(学生工作)
版权所有:Nantong University 备案号:苏ICP备05007127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 邮编:226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