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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服务中心召开门面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16-03-15 录入员: 吴慧云

        3月14日下午,经营服务中心在图书馆110会议室召开门面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中心主任汪琦、副主任王军及主校区门面房业主和全体经营户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心主任助理马建斌主持。
        会上,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狼山分局食品科科长张卫东、施建新应邀作了如何进一步规范经营、顺利办证、确保食品安全及符合现场审核卫生要求的专业培训,并对我校门面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经营户要提高食品安全防范能力,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在食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严格履行查验职责,严格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拒绝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树立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以积极的态度迅速、快捷处理消费投诉,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张卫东科长通报了我校主校区门面房存在无证经营的现象,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带领大家学习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责条例,明确了《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食品经营者、生产经营场所提供者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马建斌主任助理通报了近期对门面房的日常及夜间巡查情况,解读了《门面房安全责任书》,强调经营户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注意服务形象,文明经营、规范经营,加强自查,不抱侥幸心理,时刻注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同时,他也表示经营中心巡查人员也将及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定期联合各相关部门进行大检查。
        汪琦主任重申了门面房食品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并表示经营中心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1.联合修缮服务中心彻底纠查电线电路、超负荷线路破损等问题,严禁门面房私拉乱接,用电线路必须穿管。2.监督经营户按规定位置放置液化气罐并做到安全使用,夜间打烊要做到关闭电源、液化气阀门,严禁在店内为电瓶车充电,防止错误操作引起事故。3.严格执行《门面房管理规定》,进行门面装璜、更改经营项目等必须经中心备案、审批,禁止出摊经营、随意养狗、堆放杂物。4.带领业主及经营户认真学习服务条例,提高自身素质,做到微笑服务、文明待客,服务好师生。(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