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经研究,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4日(周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请各科室、中心安排好假期工作,尽量安排职工休息,除安全值班岗位及食堂、环卫必备人员等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请将工作安排及加班人员名单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4月1日下午4:00前报劳资科。
后勤保障部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