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毕业生、下点实习医学生医疗费校内报销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31浏览次数:91

各学院、各部门:

2016年教职工、毕业生、下点实习医学生医疗费校内报销定于6月份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校区

地点

日期

备注

启秀校区

校区卫生所

11号楼三楼)

1.下点实习医学生:

6 2 (周四)

2.离退休教职工:

616日(周四

3.毕业生及其他教职工:

617日(周五

1.教职工凭病历本、发票、住院费用清单(盖住院处章)、出院小结等。

2.离退休教职工报销时间:

报销日上午08:30—11:00

下午14:00—16:30

3.其他教职工报销时间:

下午14:00—16:30 

4.下点实习医学生、毕业生凭病历本(转诊记录)、发票。

报销时间:

上午08:30—11:00

下午14:00—16:30 

钟秀校区

校区卫生所

3号综合楼三楼)

614

(周二)

校区

医疗服务中心三楼(二食堂东邻)

615

(周三)

 

说明:

1.市区实习的毕业生,实习期间发生的基本医疗范畴内门、急诊医疗费用由学校按规定给予报销。

2.外地实习的毕业生,在实习地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凭相关报销资料及校区卫生所盖章的《南通大学毕业生外地实习证明》(附件2)先去南通市医保中心报销。基本医疗范畴内超过额度未报销部分再由学校按规定给予报销。

3.因五年制医学毕业生的门诊包干费已于实习前发至个人。其实习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学校不再予以报销。

      4. 外地实习期间医疗费报销详见(附件1)《关于2016届毕业生外地实习期间医疗费“医保”报销的说明》。咨询电话:850122208501249285012361 

附件1-毕业生外地实习医药费报销通知.doc

附件2-毕业生外地实习证明.xls

 

后勤保障部

  

201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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