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大学教职工领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作者:后勤保障部发布时间:2016-10-14浏览次数:121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政府2012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2】104号)及国家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规定(从2013年起全面推广社会保障与金融功能共用芯片的IC卡,并从2015年起全面停发磁条卡),南通市医保中心已于2014年底统一为南通大学事业编制在职参保职工申请办理江苏省社保卡(含2015年、2016年退休人员及调离人员);原离、退休职工未个人办理的已于9月底集中申请制卡(制卡期为两个月);如本次发卡工作完成后尚未办理省卡的在职教职工,请本人带身份证去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的三楼医保大厅21-25号窗口办理。 有关省卡与市卡的异同详见附件1、附件2。近期,医保中心卡部委托江苏银行南通分行工作人员来校为教职工发卡,请教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去确认领卡(如本人确实无法现场领卡,必须由直系亲属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确认代领)。具体安排如下:

一、地点及时间安排

校区

地点

日期及时间

主校区

医疗服务中心三楼

(第二食堂东)

10月19日-1028(周六、周日除外)

09:00—17:00

启秀校区

校区卫生所

(11号楼三楼)

10月31日-1102

09:00—17:00

钟秀校区

校区卫生所

(3号综合楼三楼)

11月03日-1104

09:00—17:00


二、部门领卡日期安排

部门

制卡人数

领取日期

保卫处

26

1019

财务处

29

长期病假

2

辞职

6

自动离职

7

党委办公室(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保密工作办公室与其合署)

7

档案馆

5

电气工程学院

53

电子信息学院(专用集成电路设计重点实验室挂靠)

96

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挂靠)

9

范曾艺术馆

6

纺织服装学院

71

1020

服务地方工作处(大学科技园与其合署)

8

工程训练中心

3

工会

5

工作调出

19

公共卫生学院

50

管理学院(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挂靠)

4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合署)

1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挂靠)

16

航海医学研究所(航海医学系)

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95

1021

机关党委

2

化学化工学院

79

建筑工程学院

56

后勤保障部

117

1024

后勤党委

2

机械工程学院

61

基建处

12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与其合署、南通廉政研究中心挂靠)

10

交通学院(交通运输工程研究院挂靠)

19

教务处

21

教学质量管理处

5

科技与产业处

10

教育科学学院(与教师教育学院合署)

63

1025

理学院

146

启东校区管理委员会

4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挂靠)

14

人文社科处

5

商学院

77

1026

审计处(招投标办公室与其合署)

8

生命科学学院(海洋学院挂靠)

48

体育科学学院

91

统战部

4

团委

7

图书馆

65

1027

外国语学院

164

校长办公室(部省共建办公室与其合署)

10

文学院

85

1028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与其合署)

36

校领导

7

宣传部

5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16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与其合署)

12

杂志社

11

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其合署)

61

组织部(党校、人才工作办公室与其合署)

7

附属医院

6

10311102

护理学院

18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9

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神经科学系)(神经再生协同创新中心与其合署)

44

实验动物中心

12

校长办公室-启秀校区管理办公室

2

药学院

27

医学院

139

已退休

81

地理科学学院

44

11031104

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教育管理处与其合署)

20

校长办公室-钟秀校区管理办公室

2

杏林学院

22

艺术学院

81


附件1:南通市社会保障卡与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识别图片.doc

附件2:换发江苏省社会保障卡问答.doc




后勤保障部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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