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后勤保障部交通服务中心对各单位用车安排以校内车辆为主,校外车辆为辅。现个别部门存在未经交通服务中心统一调度,自行联系租赁校外车辆现象,出现如下问题:
1.租赁车辆发生事故,交通服务中心由于不知情而不能及时处理;
2.租赁公司运输过程中使用带病车或黑车,对使用人员有潜在的危险;
3.租赁公司代账、走费用,损害学校利益;
4.私下交易,事后反悔,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5.租赁单位之间恶意竞争,扰乱学校正常用车秩序。
为确保用车人员安全、规范用车管理,各单位需租用车辆时请先与学校后勤保障部交通服务中心联系,由服务中心视部门用车需求予以合理调配租用。未经交通服务中心联系安排的租赁车辆费用,自2019年6月1日起交通服务中心不再负责结账。
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学校规定的用车申请流程,避免私自租车带来的交通安全纠纷、财务不予结算等不便。用车可以致电85012207、85012205进行预约。
后勤保障部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