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非编员工薪酬制度的通知

作者:后勤保障部发布时间:2019-09-12浏览次数:28

各科室、中心:

经后勤保障部部务会研究,《南通大学后勤保障部非编人员薪酬制度实施方案》(通大部后〔2018〕9号)于2019年9月起实施。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薪酬体系中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项目由劳资科核算。其中2019年“基本工资系数”为:劳动适龄人员1.00;其他人员0.92。

二、助理岗、内勤事务岗及科室人员薪酬各项目按部务会通过的《后勤保障部管理岗位及管理科室非编员工薪酬实施细则》执行,由劳资科核算。

三、薪酬改革过程中的测算值差额托底由劳资科核算。

四、各中心“岗位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项目按部务会通过的“实施细则”执行。各中心须完成的具体工作有:

1.按部务会精神,于9月20日前对实施细则修改成文,经分管部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劳资科汇编;

2.按实施细则,做好考核、分档、核算、制表等准备工作,于次月8日前将薪酬表格(格式详见附件)及一档、三档人员名单经分管部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劳资科。

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到位的中心,可延期实施。


附件:后勤保障部非编员工薪酬发放明细表.xlsx



后勤保障部薪酬制度改革实施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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