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现采取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对照文件精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督查:随时进行,不提前通知。
二、自查:请各科室、中心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自行安排。
1.检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责任、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排查各种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办公场所、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超市、医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电、用水、用火、用气及食品卫生安全、师生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情况。
3.检查应急管理情况。应急预案是否做到应知应会。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充足,应急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三、时间安排
请各科室、中心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安全排查工作,并将
排查情况存档备查,后勤保障部安全工作办公室将进行抽查。
附件:苏教安函〔2019〕9号关于切实加强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后勤保障部安全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