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根据《南通大学空调器使用管理规定》(通大办发[2009]4号),现定于10月1日(周二)起统一关闭空调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单体空调器由使用部门按规定自行关闭,中央空调器由后勤保障部统一关闭。
2.因特殊原因需要继续使用空调器的单位,请按《南通大学空调器使用管理规定》(通大办发[2009]4号)办理相关手续(原来已经办理使用申请的不需要重复申请)。使用单体空调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联系(电话:85012137),使用中央空调请与后勤保障部能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5012202)。
3.各单位要积极倡导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按学校规定使用空调器及其它大功率电器,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后勤保障部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