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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部节能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18-06-04 录入员: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建立节能长效机制,根据后勤保障部的工作部署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根据《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验收标准》和学校节能目标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增强后勤保障部员工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后勤保障部在节能降耗工作中的表率作用,为降低办学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推进学校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后勤保障部各科室(中心),根据科室(中心)工作实际情况,主要考核节能管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措施落实等方面内容。

三、考核方法

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能源服务中心及督查科、计划科主要人员组成考核组对照《后勤保障部节能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对各科室(中心)进行检查考核。

四、考核奖惩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即:

90-100分(含90)为优秀、70-90(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纳入各科室(中心)年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后勤保障部节能考核办法.doc




后勤保障部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