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后勤保障部编制核定及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17-01-18 录入员:

为推进后勤保障部人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规范管理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管理效能与工作效益,结合后勤保障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后勤保障部现有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工作需要、精简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个人效能,提高工作效率,建设一支高效、优质、规范的工作队伍,以不断适应后勤保障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一)工作需要

岗位应根据各科室、中心的工作职能,业务及管理服务流程进行设定;以工作内容、工作量配置人员,要达到“因事设岗、因岗配人、人事相宜、人尽其才”的目的,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

(二)精干高效

根据满负荷工作量原则,结合工作职能及实际运行需要,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减员增效,从严从紧核定各岗位人员配置,控制人力成本,提高用工效益。

(三)相对固定

在总量控制和科学核定的基础上,工种(岗位)一经确定,将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并作为人员补充、调整的基本依据。

(四)二级管理

后勤保障部设定编制总量,各中心结合工作职能对各工种(岗位)岗位进行编制的细化。

(五)员工参与

增强定岗、定编、定员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鼓励全员参与,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定员工作。

三、核定范围

核定范围为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包括科级领导岗位、内勤事务岗位与一线工勤岗位。

四、组织领导

成立后勤保障部编制核定及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建安

副组长:保永春

  员:徐  建、季宏高、程  鹏、张效东、徐友飞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长:张效东

  员:张甚予、吕卫国、徐蔚、朱晓燕、陈益南

五、实施方案

(一)定岗

根据原岗位设置情况、用工状况及工作需要,拟定各部门岗位。兼顾班组长、一般管理人员、配备及个别校区、岗位的特殊情况。

(二)定编

根据用工现状、国家及行业标准、近三年的用工情况、原托管费核算标准及实际运转情况进行编制核定。

1.部门申报

根据后勤保障部各工种(岗位)运转需要,按照各科室、中心所承担的管理职能和服务工作量,由各二级部门填写《后勤保障部岗位设置情况调查表》,提出岗位建议申请。

2.调研评议

后勤保障部编制核定工作小组到各中心对岗位现有人员、工种岗位设置、排班轮休及班组长带班管理等情况进行调研,由中心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用工情况、工作运转情况、用工难点、紧缺工种、岗位设置的情况进行汇报。工作小组成员综合评定并结合上述情况,进行初步核定。经过多轮的摸底反馈,给出部门编制总量。各部门在岗位总量内进行工种(岗位)设置。

3.编制核定

依据学校核定的管理岗位数,各部门在不突破现有规模的前提下,经过多方测算、调研评议,最终确定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工种(岗位)总量为1095个。含部领导8个。包括办公室8个,计划科6个,督查科3个,劳资科4个,修缮服务中心111个,能源服务中心5个,医疗服务中心55个,交通服务中心23个,环境服务中心114个,楼宇服务中心564个,饮食服务中心143个,经营服务中心51个。(详见《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各工种(岗位)编制核定数》)

(三)定薪

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打破大锅饭,强化绩效和激励机制,向一线劳动适龄人员倾斜,逐步解决员工老龄化问题。(方案另行制定)

(四)定员

1.遴选原则

1)岗位人员遴选应坚持“精简高效、满负荷原则,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提高工作效率”。

2)根据《南通大学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科级及以下岗位数量核定工作方案》及工作细则的要求,办公室等4个科室管理机构及修缮服务中心等8个中心业务机构的科级领导岗位共41个岗位按201663日后勤保障部上报校人事处的岗位数量进行设置并聘用。

3)在其他岗位聘用过程中,按照“全员竞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同时要求符合工作实际,遴选适用的岗位人员。

2.遴选程序

1)根据编制核定方案,公布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位职数、上岗要求及工资标准;

2)员工可根据公布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并填写《后勤保障部各科室、中心工种(岗位)申报表》交至所在科室、中心;

3)各科室、中心对员工的申报表进行整理、汇总,经科室、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讨论,由负责人签署聘用意见,并报部分管领导;

4)各科室、中心将《后勤保障部各科室、中心工种(岗位)人员聘用结果汇总表》及个人申报表报送劳资科;

5)后勤保障部召开部务会讨论并确定全员聘用结果;

6)员工到所聘任录用科室(中心)报到,就职,如没有聘任到合适岗位人员,由保障部负责分流。

六、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非保障部型岗位逐步实行服务外包;

2.科级干部(含内设机构助理)按原管理权限审批,聘期不变;

3.服务外包或职能增减时可申请建制调整;

4.具备条件的中心可对部分工种实行校区轮岗制;

5.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鼓励持证上岗,待遇向技术型、专业型技能人才倾斜;

6.各中心严格按照岗位说明进行排班,一线员工原则上轮休,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整。满编的情况下原则不安排日常加班(早、夜值班及特殊加班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专项审批);

7.周工时不超过44小时、不少于40小时,周休息不得超过2天;

8.原则上班组长需承担一定的工作量;

9.内勤事务岗由后勤保障部统一配备,业务上接受办公室指导,日常工作由中心负责考核管理;

10.转岗安置工作采用“自然减员,退出不补”的办法进行。

七、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试行,在运行过程中经批准可进行适当地调整,解释权属后勤保障部编制核定及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各工种(岗位)编制核定表.xlsx

附件2:后勤保障部各科室、中心岗位说明书及任职资格.doc

附件3:后勤保障部各科室、中心工种(岗位)申报表.docx

附件4:后勤保障部各科室、中心工种(岗位)人员聘用结果汇总表.xls



后勤保障部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