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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部教职员工慰问补助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日期: 2016-03-30 录入员:

为加强后勤保障部的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费用的审批核报程序,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规定:

为规范后勤保障部教职员工慰问补助工作的标准和程序,体现人文关怀,让广大员工切实感受集体的温暖,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慰问补助范围

本办法慰问补助范围包括教职员工嫁娶、生育、住院、退休、生日、去世及直系亲属去世。

二、慰问补助标准(如下表)

项目

慰问补助对象

标准

嫁娶

全体员工

200

生育

(父亲母亲均享受)

全体员工

200

住院

全体员工

300

退休

事业编制、人才租赁人员及助理以上岗位

500

生日(逢十岁)

全体员工

40元蛋糕券

员工去世

全体员工

600

(含花篮)

直系亲属去世

事业编制、人才租赁人员及助理以上岗位

600

(含花篮)

非事业编制人员

400

(含花篮)

三、慰问补助申办程序

1.员工所在科室、中心填写《后勤保障部教职员工慰问补助审批表》(见附件),交劳资科登记。

2.劳资科填写“南通大学统一领据”,报部领导审批。(蛋糕券由劳资科直接发放)

3.员工所在科室、中心凭“南通大学统一领据”到财务处领取相关补助金或活动费,并组织慰问。

附件:后勤保障部教职员工慰问补助报批表.doc



后勤保障部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