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办公用品领用管理规定(2018年4月修改)

作者:郭妍皎发布时间:2018-04-20浏览次数:851


按照绩效管理办法,各中心办公经费实行总量包干,超支不补,各科室按计划使用。为简化办事程序,增加透明度,节约办公经费,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领用原则

1.依据领用目录按需领用,节约使用。

2.实行总额控制,超支自理。

二、领用目录

1.文化用品:笔、本子、信纸、信封、文件夹、打印纸、胶带、胶水等。

2.生活日用品:茶叶、纸杯、热水瓶、抽纸、卫生纸、毛巾、脸盆、肥皂等。

3.卫生用品:拖把、簸箕、扫帚、抹布等。

三、经费指标

1.各科室基本经费:1000/年(不含会议用品及办公耗材);

2.人头费:处级200/.年;科级:100/.年;主管:50/.年;文员、记帐员、一卡通收费员、生活辅导员:30/.年;安全值班员:20/.年。

四、领用程序

1.各中心→经营服务中心教育超市领取。

2. 办公室、计划科、督查科、劳资科:单位提出申请→部办公室登记→经营中心教育超市领取。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废除)。

六、本规定由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后勤保障部

201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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