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作者:郭妍皎发布时间:2016-12-22浏览次数:880

根据《南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暂行)》(通大〔201539号)、《南通大学关于二级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通大人(2015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后勤保障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化学校后勤保障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实施后勤保障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细则,调动后勤保障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后勤保障部职工的工作效率,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岗定薪,薪责一致。根据不同类别岗位的工作特点、承担的岗位责任,以及职龄、工龄等具体情况,综合制定各类人员合理的分配标准。

(二)目标引领、优绩优酬。强化目标管理意识,将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相结合,向目标考核优秀的部门倾斜,向在管理工作中业绩优秀的人员倾斜。

(三)服务导向、强化激励。进一步强化保障部职工服务意识,引导后勤保障部职工服务学校、服务师生、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多做贡献,把后勤保障部职工的价值取向引导到服务的本质上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后勤保障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学校划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经费总量及保障部创收费用中分配。经费以岗位奖励津贴、业绩奖励及其他专项奖励津贴的形式进行分配,其中岗位奖励津贴原则上占80%,剩余经费作为业绩奖励及其他专项奖励津贴。饮食服务中心按上缴利润的10%切块划拨,由中心二次分配;阳光经贸有限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从其成本中支出。

(一)岗位奖励津贴

岗位奖励津贴是对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岗位基本工作任务的在岗工作人员的一种奖励。岗位职责参照编制核定岗位说明书。后勤保障部工作人员岗位奖励津贴的分配依据聘任岗位等级对应的岗位分值及年度考核结果计发,各岗位分值详见附件《南通大学后勤保障部人员岗位分值表》。聘任在管理岗位,既有党政管理职务(级)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管理岗位要求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岗位奖励津贴就高享受。

1.发放办法

岗位奖励津贴的发放分预发和结算两个阶段。预发部分由学校按照统一规定标准,逐月代为预发,列入个人年度岗位奖励津贴标准总额内,余额部分扣除每月预发部分直接发放给个人。在岗位奖励津贴总额里按考核优秀人数1000/人的标准预留经费,用于奖励个人年度考核优秀者。年度考核合格的按岗位奖励津贴100%计发,基本合格的按岗位奖励津贴80%计发,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岗位奖励津贴停发,其余扣发按《南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扣发规定执行。

2.岗位奖励分值单价及个人岗位奖励津贴计算办法

岗位奖励分值单价=后勤保障部可分配岗位奖励津贴经费/∑个人岗位分值

个人岗位奖励津贴=岗位奖励分值单价×个人岗位奖励分值

(二)业绩奖励及其他专项奖励津贴

公共服务专项奖励津贴,按照《南通大学专项津贴发放办法(暂行)》(通大人[2006]1号)津贴标准发放。机关分工会委员的专项津贴标准参照支部书记的标准执行。凡享受领导职务津贴的人员,按照就高原则享受,不重复享受。

业绩奖励及其他专项奖励津贴具体分配主要依据职工的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确定,依据员工的出勤情况(年度考核、目标考核等因素)、工作质量(满意度、差错率等因素)、工作效率(工作完成率、及时率等因素)、加班情况、编制因素等制定具体的分配细则。

业绩奖励经费单价=后勤保障部可分配业绩奖励及其他专项奖励津贴扣除班组长职位补贴、加班津贴及其他专项奖励预留经费/∑实有人数

其中:

1.创收奖励:根据各科室、中心实际创收情况进行切块划拨。

2.过渡期待遇补差:按后勤改革过渡期有关人员待遇问题的会议纪要进行

补差。

3.班组长职位补贴:200/月。

4.加班津贴: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30/天;延时工作1-3小时,按加班0.5天计算。(加班后如补休的,则加班天数相抵;由多人轮值的岗位,如不超过工作时间,则不作加班看待)。

5.目标考核系数:所有中心的考核分数取平均值为1.0,各中心超过平均值的按比例增加系数,低于平均值的按比例核减系数;各科室系数为1.0

6.出勤系数:全勤1.0;缺勤按0.1/月扣减。

7.其他专项奖励:

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100/人次;

年度重点推进与创新工作奖励:鉴于本项工作周期跨年度,待2017年评比验收后兑现。

四、组织机构与工作步骤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南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安 副组长:保永春

成员:徐建、季宏高、程鹏、张效东、徐友飞。

下设南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小组

组长:张效东

成员:徐蔚、吕卫国、张甚予。

(二)工作步骤

112:召开后勤保障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布置后勤保障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112-14日:工作小组研制《2016年度南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115日:召开职工代表会议并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最终《2016年度南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116-22日:根据《2016年度南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和学校下拨的经费进行具体分配。

四、其他问题

1.相应职员的岗位分值按照对应的非领导职务标准执行。

2.副职主持工作及低职高聘人员按两级别岗位分值的中间值执行。

3.具有本级领导职务且具有上一级职员级别的,按职员级别与向上相邻岗位中间值执行。

4.工龄、职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1231日,计算办法为年减年加一。

五、本实施细则由后勤保障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后勤保障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后勤保障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领导小组

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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