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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能源资源消耗公示制度
发布日期: 2017-12-28 录入员:

为规范我校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大对节能工作的监督力度,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能源资源消耗公示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的原则,建立健全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办法和能源资源消耗公示制度,促进年度节能目标顺利完成。

二、主要内容

(一)公示内容。能源资源能耗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全校用水量、用电量、燃气量和公务用车耗油量等,一般以校区为单位,有条件的区域可以楼宇为单位进行公示。

(二)公示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公示上季度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

(三)公示方式。采取网络公示的办法,公示网址为南通大学后勤保障部网站。

三、能耗公示工作的组织实施

能耗公示由南通大学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能耗公示坚持客观、准确、公正、适时的原则。各相关单位上报能源资源消耗数据要真实、准确,学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核实上报数据的真实性。一旦发现虚报、瞒报情况的严肃追究。

四、其它事项

1.本制度由后勤保障部能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后勤保障部

2017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