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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部收文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0-05-05 录入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部收文处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机关的文件精神能够及时贯彻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大学公文处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通大委办〔20191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与原则

1.本办法所指收文包括学校发给我部门的各类文件,包括各类方案、指南、决议、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批复、函等。

2.部办公室是后勤保障部党政收文处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强化流程管理,落实专人负责。

3.所有发至后勤保障部的公文(含传真件原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后勤保障部处理的公文)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送领导阅示。

4.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承办传阅流程

1. OA秘书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接收打印系统内的文件。(王晓梅)。

2.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交办文意见,送部领导批示。

3.确定文件处理范围并传阅办理。一般包括分管领导、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两级。

4.紧急情况下办公室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电话汇报后交相关业务人员办理,并做好督办工作。可采取先办后阅、办理与传阅同时进行的办法。

5.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部主要领导后处理,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来文有限制日期要求的,应在限期日期前及时催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文件归档要求

1.传阅文件,交给有关人员签字传阅,传阅完毕,一般在一周内收回存档。

   2.文件处理完毕后,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档案管理规定,由办公室专人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本办法由后勤保障部办公室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后勤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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