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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种国家法定传染病及报告时限
发布日期: 2020-06-08 录入员:

一、传染病分类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7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丙类传染病(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二、报告时限

甲类传染病2小时上报;

乙类、丙类传染病24小时上报。(乙类中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报告时限为2小时,其余24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