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南通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我校2016年度教职工子女独生子女费、职工计划内子女入托费、职工计划内子女门诊医疗包干费的发放工作定于11月中旬进行。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统计本部门工作人员相关情况,详细填写统计表(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纸质文档由所在学院、部门领导确认签名、盖章后与电子文档一并于11月05日前送至校计划生育办公室(主校区医疗服务中心三楼307室),联系电话85012361,邮箱jsb@ntu.edu.cn;南通大学计生办QQ群号码为243919030。为了保证工作上的及时、有效沟通,加入QQ群时请在验证框内填上部门或学院及真实姓名,以便确认。
附件一:填表说明
附件二:2016年度职工子女独生子女费、职工计划内子女入托费、职工计划内子女门诊医疗包干费统计表
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