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后勤保障部发布时间:2019-12-25浏览次数:41

各科室、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1.考核范围为后勤保障部全体在册员工。

2.事业编制及人才租赁性质职工的考核按学校人事处相关文件执行。病假(工伤除外)、事假、非学校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由党委组织部进行考核。

3.新进的非编员工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参加考核,但不定为“优秀”等次;工作不满半年的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非编员工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

二、组织机构

1.后勤保障部成立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由部领导及办公室、计划科、督查科、劳资科、分工会负责人组成,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确定员工考核等次。

2.各科室、中心在部分管领导指导下,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小组(由科室、中心领导及员工代表组成),负责组织本科室、中心的考核工作,对员工考核等次提出建议。其中能源服务中心与各科室合并为一个考核单位,由部领导组织述职、评议等相关工作。

三、考核等次、比例和评定标准

1.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其中管理岗位(非编助理)优秀等次的人员原则上应不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15%(优秀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评定标准分别为: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安全工作到位,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重大责任事故,安全工作到位,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负责、无重大责任事故,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错误,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服务对象不满意。

3.受行政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办理。

四、工作程序

1.个人总结述职

各科室、中心组织员工根据现工作岗位职责和实际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年度小结述职。其中事业编制及人才租赁性质的职工还需按要求在人事信息系统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与评议

各科室、中心组织民主测评与评议, 对员工年度考核等次提出建议,于2019年12月27日17时前将“优秀”(含备选)、“基本合格”、“不合格”建议名单,经分管部领导审批,送交劳资科。

3.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公示

后勤保障部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结合民主评议情况,研究形成考核意见,确定员工的年度考核等次。其中对事业编制及人才租赁性质的职工还需在人事信息系统填写“鉴定意见”。考核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个人表格填报

职工个人按人员类型分别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格式模板详见附件2、3、4、5),于2020年2月25日前以科室、中心为单位送交劳资科(主校区综合楼521室),联系电话:85012880。

附件1:后勤保障部2019年度职工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学校事业编制、人才租赁职工填写).doc

附件3:后勤保障部非编员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通大物业劳动合同制员工填写).doc

附件4:后勤保障部非编员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非编员工填写).doc

附件5:后勤保障部非编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科室、中心填写).docx

后勤保障部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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