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
根据《南通大学后勤保障部基层岗位选拔聘任工作实施办法》(通大部后〔2018〕10号)及《后勤保障部班组长聘任工作指导意见》,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班组长聘任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班组长聘任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即在保障部统一领导下由各中心分别组织实施。
二、工作步骤和日程安排
1.核定岗位职数
各中心依据《后勤保障部班组长聘任工作指导意见》(见附件1),研究确定班组名称、班组长岗位职数(原则上不超过现职数),填写《班组长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2),于7月8日前经劳资科复核,由保障部部长审批确定。
2.组织考核选拔
各中心根据审批确定的班组名称和班组长岗位职数,组织考核选拔,经集体研究初步确定拟聘人选,在本中心范围内公示后,填写《后勤保障部班组长拟聘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于7月15日前交劳资科汇总。
3.审核确定名单
拟聘人选经部务会议审核、确定名单,由后勤保障部发文聘任。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聘任工作中有关年龄、工作年限、学历(学位)、荣誉等信息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2.本次聘任自2020年8月1日起聘,聘期两年。聘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调整和补充。
3.各中心及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聘任工作风清气正。聘任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监督电话:85012215。
附件2: 后勤保障部班组长岗位设置申请表.docx
附件3: 后勤保障部班组长拟聘人选汇总表.docx
后勤保障部
2020年6月27日